黑鬍子最後的寶藏

◆◆◆領獎注意事項◆◆◆

第一條.   請詳閱以下全部說明,以免影響您的權益。

第二條.   本活動由遠雄海洋公園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主辦。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;若有違反,本公司得取消其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人,則取消得獎資格,本公司倘因此受有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
第三條.   中獎名單將於2018/8/2及2018/9/2公布於本公司官方網站及FB官方粉絲專頁,公布後主辦單位將電話通知得獎人說明領獎事宜,寄送相關文件以得獎人所填資料人之地址為準,若過程中發生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毀損、遺失等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
第四條.   得獎人接獲得獎通知後,需填妥本公司提供的機會中獎回函和匯款同意書通知,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以本公司掛號郵戳為憑一週內,請填妥回函領獎憑證正本並以郵局掛號方式寄回『97449花蓮縣壽豐鄉鹽寮村福德189號 企劃科 收』查驗符合資格後,將電話通知雙方約定日期,得獎人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指定地點親自領取。若得獎人為未成年人,需附上未成年得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若未成年人無國民身分證者,另須提供得獎人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(須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)。若為外籍人士,需檢附護照影本。

第五條.   本活動領獎憑證若個人聯繫資料未提供或資料有誤,導致無法通知中獎、逾期寄回(以郵戳為憑)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將不另行通知,也不予保留或遞補。

第六條.   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(105年1月1日修正施行)規定:若得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於全年度得獎之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$1,000元,得獎人於年度報稅時須計入個人所得,中獎金額超過NT$20,000元,須先預先繳交10%機會中獎稅額;若得獎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),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,須就中獎金額扣繳20%機會中獎稅額,若未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

第七條.  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,若得獎人不願意提供資料,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不另行通知。

第八條.   主辦單位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為獎項贈送、稅務作業等必要範圍使用,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,利用期間自參加者參加「奇幻冒險-黑鬍子最後的寶藏活動」之日起至本活動結束後。完成法定稅務相關義務即刪除。

第九條.   當您參加本活動並獲獎時,表示您同意讓主辦單位遠雄海洋公園股份有限公司公佈得獎人資料,及參加活動相關照片有關之一切權利予本公司(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、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等),即同意本公司得以任何方式、不限地區及時間,於任何媒體出版、刊登、使用、重製、改作、編輯以及供第三者轉載,包括但不限於上載網路或公開展覽,供公眾人士欣賞、瀏覽或下載,而無須再支付費用或另行徵得同意,得獎人亦不得向本公司主張肖像權、姓名權等權利。必要時,本公司得要求得獎者簽署相關必要之授權文件。

第十條.   中獎名單須與領獎者資格相符,不可替代或轉讓,若資格不符者,則喪失得獎資格。

第十一條.   奇幻冒險-黑鬍子最後的寶藏活動獎項不得折換現金或轉換其他獎品或轉讓,亦不可退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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